共同犯罪理论与认识错误理论系近代以来刑法学上公认的两大基础疑难理论体系。近年来,上述理论体系有向纵深融合之趋势,由此衍生出的交叉共生领域——共犯认识错误,业已成为当今中外刑法学界亟待破解的又一更加重大且更具复杂形态的理论课题。基于此,本书尝试做一些开创性工作,通过借鉴以德、日为代表的三阶层犯罪构成理论体系,同时引入德、日等国(地区)各种共犯认识错误理论的代表性学说,并结合我国现实司法国情和大量真实案例,予以融会贯通并最终加以理论上的推陈出新。通过上述努力,以期对我国刑法学理论尤其是共同犯罪理论、认识错误理论等基础性刑法学理论的发展有所裨益,进而对我国现实司法问题之最终正确解决有所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