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概念和可罚性:关于客观处罚条件与一身处罚阻却事由/当代世界学术名著》基于将客观处罚条件以及一身处罚阻却事由定性为犯罪概念外部的可罚性要素是否具有合理性的问题意识,以事前受贿罪中的“就任公务员”、破产犯罪中的“破产宣告的确定”以及亲属相盗例中的“亲属关系”等要素为例,分别从概念论和体系论、形式论和实质论、本体论和实践论等角度对相关的重要问题进行了透彻的检讨,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将其还原为不法构成要要素并且要求对其存在认识·预见的主张,从而确保了犯罪概念的一贯性。作为与通说(处罚限制事由说)相对立的还原说的代表,《犯罪概念和可罚性:关于客观处罚条件与一身处罚阻却事由/当代世界学术名著》可以称为客观处罚条件论的集大成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