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监察体制、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司法责任制等一系列改革的有序推进,法治中国的建设进入了新时代。新时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面临着新问题、新形势和新挑战,例如: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监察与检察如何协调衔接?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中,检察机关如何应对庭审实质化?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中,检察官的角色如何定位、权力及其边界如何划定?在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改革中,检察机关的身份如何界定、举证责任如何分配?在司法责任制改革中,法律监督模式如何重构、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如何落实以及权力如何配置?等等,以上问题都需要在理论上作出新回答。
换个角度来讲,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面临的新问题、新形势、新挑战同样也是法律监督转型升级和发展完善的新机遇。当下,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体制、机制还存在一些与新时代法治改革新要求不适应的问题,例如: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法律监督权与监察监督权的关系有待理顺: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中诉侦、诉审、诉辩关系不清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中检察机关审前主导作用不明显;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改革中诉前程序不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中检察官权力配置不科学;等等。正是由于以上问题的存在,影响了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展开和价值目标的实现。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研究和探讨如何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这一重大课题,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