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靠人民,网络安全为人民。2017年6月1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是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中一部重要法律,是网络安全领域的基本大法。《网络安全法》完善了国家、网络运营者、公民个人等角色的网络安全义务和责任,将原来散见于各种法规、规章中的网络安全规定上升到人大法律层面,并对网络运营者等主体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做了全面规定。《网络安全法》规定,我国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是国家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基本制度、基本国策和基本方法,是促进信息化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根本保障。国家法规和系列政策文件明确规定,实现并完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是统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完善国家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保护,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保障国家信息安全的重要手段。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包括系统定级、系统备案、建设整改、等级测评和监督检查5个常规动作,贯穿信息系统的全阶段、全流程,是当今发达国家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障网络安全的通行做法。对信息系统分级实施保护,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础上,重点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能够有效地提高我国网络安全建设的整体水平,有利于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同步建设网络安全,保障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相协调;有利于为信息系统网络安全建设和管理提供系统性、针对性、可行性的指导和服务,有效控制网络安全建设成本;有利于优化网络安全资源的配置。为了便于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主管部门、运营部门、建设部门学习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系列政策和法规内容,便于各级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开展网络安全风险评估、网络安全监测和通报预警、网络安全事件处置、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全国综治考核评价工作,便于网信部门、网络安全保卫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在河南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的指导下,河南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写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