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一切整数都是素数之积、一切物质皆由元素组成,任何纷繁复杂的法律关系同样可化约为八个概念:权利与义务、特权与无权利、权力与责任、豁免与无权力,两两相反而又两两相关,扮演着“法律的最小公分母”。当表达上述概念的术语不再一词多义、一语双关时,传统法律理论中的对人权与对物权便不复泾渭分明,普通法与衡平法也难称井河不犯。
《司法推理中应用的基本法律概念(修订译本)/法哲学名著译丛》作者霍菲尔德精湛的概念分析不仅影响了凯尔森、哈特等理论大家,还为美国的“法律重述”活动打上了浓厚的术语底色。其概念理论具有“元理论”性质,现代经济学、伦理学以及社会哲学也经常将此作为有力的分析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