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就有朴素的自然保护思想,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周文王时期的《伐崇令》、《野禁》,秦朝时期的《田律》,汉朝时期的《淮南子》等对自然保护或自然保护相关的法律均有不同程度的记载。汉唐时期,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理论和实践已发展到较高水平。我国古代官方的封禁山林的措施和民间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中也深刻意识到了设立封禁区域在保护环境方面的重要性,自发设立了一些不准樵采的地域,并制定一些乡规民约对这些地方进行保护和管理。这些做法客观上起到了保护自然的作用,有些已具有自然保护区的雏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建立自然保护区方面有了快速发展。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布局较为合理、类型较为齐全、功能较为完备的自然保护区网络。
《中国自然保护区绿皮书:***自然保护区发展报告(2014年)》可供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者、自然保护区相关专业的科研人员和学生以及对自然保护区感兴趣的读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