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宪政主义》将挑战这种普遍观点,以及该观点所根植的、通常未被检验且错误的关于民主运行的假定。司法审查远非是在对抗一种被严重虚构的多数人暴政,其所施加的对多数决定的检验还冒着损害政治平等,扭曲政治议程以致偏离公共利益,以及维护主导性少数的特权和对无特权群体的支配的风险。因此,法律宪政主义能够产生而非限制专断的统治,偏离弱势群体的权利保护并在平等对待所有人的形式/实质意义上伤害法治。相比之下,实存的民主运行促进了权利的宪法善益与法治。从本书所接受的共和主义视角来看,已建立的民主的程序和机制为对抗支配和专断统治提供了充分(若非完美)而着实可改善的防护。总之,民主提供了一种政治宪政主义的形式,其不仅在规范意义上,也在经验意义上优越于通常被认为对前者提供必要限制的、法律化的宪法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