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业在中国已经有1500多年的历史,作为调节居民生产生活中银钱困难的一个金融组织,能延续十几个世纪,必然有它存在的客观经济基础。人们对这种基础的认识,过去有过一种错觉,把它的存在归结为私有制条件下社会阶级向两极分化,产生了富有阶级和贫穷阶级,贫穷阶级向富有阶级借贷来维持生计。这种阶级分析的方法,固然可以揭示一些原因,但不能说明其全部,不能说明私有制条件下富有者也向典当业借贷,更不能说明社会主义条件下为什么还会有典当业的存在。所以,我认为,不论在何种社会形态里,只要存在商品货币经济(尽管各种社会商品货币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居民之间都会存在一种货币收支不平衡的矛盾。这种矛盾,在贫穷阶级或生计困难的群体中,一般表现为货币支出大于货币收入的矛盾。在富有阶级或较富裕的群体中,一般表现为货币支出在前,货币收入在后的矛盾。所以,当货币收支不平衡矛盾发生时,不论何种阶级或群体都会产生借贷需求,或向民间私人去借贷,或向典当业去质押借款。这就是典当业存在和发展的客观经济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