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要阐释了破产法在债务归集中的功能与角色,探究为什么需要破产法解决资不抵债企业的问题,以避免集体行动中的弊端;非破产法与破产法在解决债务问题上功能的差异性以及法律责任的分配问题;破产中的资产和负债问题的具体属性;破产前的退出活动以及偏颇清偿制度的功能;重整制度以及破产法中重新开始政策的基本原理等。本书的研究内容,有力地回应了破产法适用的意义及其与非破产法之间的界限以及破产法内部不同制度的特质与适用等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