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前208),楚上蔡(今河南上蔡县西南)人,秦代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书法家。李斯早年为郡小吏,师从荀子学习帝王之术,学成后西入强秦。入秦之初,得到吕不韦器重,『任以为郎』。之后,他因劝说秦王政灭诸侯、成帝业,升任长史。秦『天下一统』大计既定,秦王用李斯计谋,遣人游说六国,离间各国君臣,并拜其为客卿。秦王政十年(前237),秦王欲下令驱逐六国客卿。李斯上《谏逐客书》阻止,被秦王采纳,不久他又任廷尉。秦统一天下后,李斯出任丞相。他明法度,定律令,推行了一系列政治、文化制度。尤其是『书同文』政策,为中国文字后来的发展确立了标准与规范。作为书法家,李斯笔下的小篆也成为后世书法所遵循的经典范式。
世传李斯法书多是为秦始皇歌功颂德之刻石。始皇帝二十八年(前219),秦始皇东巡至山东济宁邹城峄山,立下刻石,即李斯篆书《峄山碑》,也是现存甚早的秦篆刻石,原石后来被焚毁。杜甫有诗云『峄山之碑野火焚,枣木传刻肥失真』,可见唐代流传的拓本多为从枣木板上翻刻。宋代以后,《峄山碑》又有多次翻刻,版本颇多,如『长安本』『青社本』、『邹县本』等。现今流传甚广的『长安本』刻于宋淳化四年(993),为南唐徐铉临写,郑文宝重刻,现存于西安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