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报告中的第一部分、第二部分正是在国际税收法律研究基地围绕着“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与“税务机关征收社保费”等问题开展研究,组织专家赴十多个省市开展调研活动的基础之上形成的阶段性成果,其中第一部分是关于税务机关征收社保费问题,第二部分是关于房产税问题。报告中既包含当时调研过程中所产生的阶段性成果,也包含了总体结果和相关政策建议,其中阶段性成果,从现在看来已经有部分得以实施,例如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保费。在编辑本报告的过程中保留了“原汁原味”的阶段性成果,这些成果也体现了我们在工作过程中所付出的努力。本报告除第一、二部分的两个调研报告之外,还包括了基地主要研究人员针对基地的研究方向并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税收问题进行前沿性研究所产生的成果。此外,本报告还包括部分青年教师和学生在参与基地的研究活动过程当中所产生的部分成果。上述成果都是我们经济生活中的重大税收问题,对于推动北京市乃至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税收体制建设、推动税收立法与司法和执法的结合都有着较为重要的意义,这也是智库发生作用的重点所在。其中或有不足之处,仍需在未来的研究过程当中进行深入研究以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期待国家税收法律研究基地为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决策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