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197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本世纪最重要的自由主义理论家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历经17年的思考而分别于1973年、1976年和1979年发表的最后一部系统性的学术著作。其间详尽讨论了法律与立法之间的关系,阐明了“进化论理性主义”的法治观,是他从社会理论到自由理论再到法律理论这一宏大的自由主义社会哲学体系最终形成的收官之作。
这部重要著作大体上依据“法律、立法与自由”这个总标题所关涉的庞大主题而相应地被分成三卷:第一卷为“规则与秩序”,第二卷是“社会正义的幻象”,第三卷则是“自由社会的政治秩序”。哈耶克在这部著作中详尽讨论了法律与立法之间的关系,并阐明了“进化论理性主义”的法治观;他经由法律理论的阐发和建构,最终完成了他从社会理论到自由理论再到法律理论这一宏大的自由主义社会哲学体系。
本书讨论了法律与立法之间的关系,阐明了“进化论理性主义”的法治观,学术价值巨大。书中关于自由主义、法律与立法的探讨,在依法治国不断深入推进的当下,仍然有非常深刻的现实指导意义,毫不过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