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书遵循先总后分、先普遍后特殊、先理论基础后具体实践的总体思路,共分为“法学基础”“法的概念与法的方法”“中国的法与社会”三个板块,分别介绍了《利维坦》《联邦党人文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人和国家》《民主与不信任:司法审查的一个理论》《道德原则与政治义务》《论法律》《法理学的范围》《纯粹法理论》《法律的概念》《法律帝国》《法社会学》《乡土中国》《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共14本法学经典著作。
“法学基础”作为第一板块,主要包括对《利维坦》《联邦党人文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人和国家》《民主与不信任:司法审查的一个理论》《道德原则与政治义务》6本著作的导读。它们共同关注法学的基本问题与基本概念,同时也密切关注法律、国家与具体的政治制度和政治理念的关系。《利维坦》的研究内容与法学和政治哲学上的社会契约论这一主题有关。《联邦党人文集》和《民主与不信任:司法审查的一个理论》则以美国的政治制度和政治实验为基础推进法律与权利、民主等基本概念的理论关切。《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关注法律、国家与家庭和私有制之间的关系,从而深化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理解。《人和国家》在现代自然法复兴的背景下重新提出国家、社会与个人的关系问题,有助于理解现代人权哲学和自然法中的诸多新见解。《道德原则与政治义务》则主要从政治哲学角度关注政治义务与道德原则之间的关系,这个问题本身也是法哲学上有关“恶法非法”与“恶法亦法”命题争执的体现,也是深度涉及公共权力合法性的根本问题。
“法的概念与法的方法”作为第二板块,主要包括对《论法律》《法理学的范围》《纯粹法理论》《法律的概念》《法律帝国》《法社会学》6本著作的导读。《论法律》是中世纪经院法学家阿奎那的重要著作。《法理学的范围》《纯粹法理论》《法律的概念》都是法律实证主义的代表作,其中《法理学的范围》是英国法学家约翰·奥斯丁的代表作,这本书宣告法律实证主义的诞生。《纯粹法理论》和《法律的概念》分别是现代分析实证法学的两大人物汉斯·凯尔森和哈特的代表作,他们共同开启了20世纪下半叶法律实证主义的复兴。《法律帝国》是美国法学家罗纳德·德沃金的代表作,它系统批判了分析法实证主义,并提出了一种与之并驾齐驱的、针对法律的“建构性诠释”理论。《法社会学》是德国著名社会学家尼克拉斯·卢曼的早期代表作,这本书从功能结构理论出发分析了法律在社会中的功能,探讨了法律系统和社会系统之间的关系。
“中国的法与社会”作为第三板块,包含对《乡土中国》和《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这两本著作的导读。《乡土中国》是我国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的代表作,这本书对于传统中国社会形态的分析堪称经典。《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是著名法学家瞿同祖先生的代表作,这本书对于传统中国的法律以及与之相匹配的社会分析,对于了解传统中国法律文化和法律制度,至今仍然具有重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