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制度不断完善,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体系,发挥制度的引导、规制功能,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提升生态文明治理现代化水平,需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需要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完善生态文明法律体系。
推动绿色发展,走向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是新时代的战略选择。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国家生态文明制度的优势,并将其转化为生态文明治理的效能,是我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