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判例研究的体系图景与方法自觉为主线,将行政法教义学研究的主要成果集中呈现,内容贯穿体系与方法、法源与基本原则、行政主体、行政活动、行政诉讼等。是国内为数不多的行政法教义学研究著作,可作为法学研习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参考。
本书主要提出了以下一些新的探索和观点:在行政法教义学的本土生成、判例的效力、比例原则的“相关考虑”构造、信赖保护原则的利益衡量方法、 行政协议主体资格、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与“咨询”的界分、可诉信访行为认定、“程序性行政行为”概念的体系排除、“滥用职权”概念的认定等方面,均以行政法教义学方法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一定创见,从而开始形成行政法教义学的初步体系框架。
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建成之际,行政法的解释和适用开始成为研究和实践的重心所在。本书以行政法教义学的体系与方法为主题,对法科学子的行政法研习有参考价值,对法院、检察院、政府法制部门等机关的实务研究也将有一定的启发。本书可以作为本科生、研究生的参考读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