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权,是公民在缺乏公力救助途径的急迫情状下,以损害他人的某一法益为代价来保护另一法益的权利。本书分总论和分论两编。总论编主要站在宏观的视角,结合法哲学、政治哲学的原理,搭建起了完整的紧急权体系,并在此基础上较为系统地厘清了各紧急权之间的适用位阶以及竞合关系。分论编则着重从微观入手,以紧急权体系为基本的分析框架,结合中外大量的典型司法判例,分别选取正当防卫的行使限度、防御性紧急避险的适用空间、攻击性紧急避险与生命冲突以及公民扭送权限度的规范续造这四个具有实践意义的问题,展开了深入和细致的探究。
本书突破了以往研究正当化事由的传统范式,不再孤立、分散地逐一分析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权利的成立条件,而是将所有疑难问题放在紧急权的体系框架内整体地加以审视,并且对法哲学与刑法教义学的融合与对接进行了大胆尝试和有益探索。本书对于推动紧急权理论的纵深发展、完善正当化事由的研究方法具有重大的意义,也能够为司法实践中疑难问题的解决提供有益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