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在西方现代法律理论核心原理的基础上对我国当前相关研究中的重要问题进行了回应,并借助语言分析哲学的洞见,提出了把常识制度性转化为法律制度的二级模式。本书的研究视角和核心命题为揭示法律规范性的基础提供了一个崭新的、深入规范理论内部的理解,为思考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基本方向提供了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