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有关武装警察警械武器使用权的规定散见于不同层次的诸多法律、法规之中,内容比较繁杂,有关责任规定和权利救济程序存在缺陷,从而导致在实践中出现了人民武装警察在使用警械武器权时难以判断,造成武器使用不当或者滥用武器的现象,给公民基本权利和法律秩序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本书围绕武警警械武器使用权的相关内容展开,从现有实体法律规则到现有的程序法律规则,不仅提出了存在的问题,还为下一步的实体法规则和程序法规则的完善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目前关于《武警警械武器使用权的法律规制研究》方面的探讨并不是很多,本书填补了这一块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