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通义》包括绪论和本论。绪论阐述合同法的含义与特性、合同法在民法中的地位、合同法的历史发展以及民法典合同编的编纂。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本论部分包括通则、典型合同和准合同。通则包括一般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终止、违约责任等。典型合同包括买卖合同、供用合同、赠与合同、保证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行纪合同、中介合同、合伙合同等19种合同。准合同包括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本书以民法典合同编的章节规定为线索,根据合同法的立法材料、司法解释和合同法研究的最新成果,结合司法实务,系统阐述合同法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从法解释学的角度释明合同编的条文,以准确理解和适用合同法的规定。本书既可作为法科学生学习合同法的教学用书,也可作为法律职业人研习和适用合同法的工具书,还是其他有心学习法律、实践依法治国理念者的有效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