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献之(344—386),东晋书法家。字子敬,原籍琅琊临沂(今属山东),出生于会稽山阴(今浙江绍兴)。王羲之第七子官至中书令,人称王大令。工书,各体皆精,尤以行草擅名。在继承张芝、王羲之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变当时古拙的书风,有“破体”之称。 其书英俊豪迈,饶有气势。书法史上常把献之与其父并称“二王”。存世墨迹有小楷刻本《玉版十三行》,行书《鸭头丸帖》。 《玉版十三行》,原迹书于麻笺,入宋残佚。南宋贾似道先得9行,后又得4行,共13行,刻于水仓色的端石上,美其名日“碧玉”,故俗称《玉版十三行》,也称《贾刻本十三行》《碧玉本十三行》。 《玉版十三行》虚和简静,灵秀宽绰,为小楷极则。 原石曾佚,后于杭州复得之,清康熙年间入内府。后石流入民间,现在上海。 《大家墨宝:<玉版十三行>最美的字》精选东晋书法名碑、名帖《玉版十三行》,撷取其中最能体现书家个性与风采的字以飨读者,能够让读者从中领略大家墨宝的神韵,进而得到艺术的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