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收录《侵权责任法》以及与其相关的核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共37件,其中法律10部,行政法规5部,司法解释及司法文件15件,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7件,基本涵盖了侵权诉讼所涉及的主要法律依据。
不同效力级别的法律文件在司法实践中的地位不同。如《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参照规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司法解释施行后也可以作为裁判依据,并在司法文书中援引。而司法文件、规范性文件等,则不能直接作为审判的依据。
本书以法律效力级别为依据进行分类,考虑到部分读者习惯以内容主题查找文件,将本领域几个主要方面涉及的相关文件总结如下:
产品侵权,以《侵权责任法》第五章为核心依据;《产品质量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条文对具体侵权行为作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是食品药品侵权领域的重要司法解释。
交通事故损害,包括道路交通事故、铁路交通事故、水路交通事故以及航空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以《侵权责任法》第六章为核心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条文也是重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五章对道路通行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作了详细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了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和赔偿相关事宜;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专门针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非常重要。铁路交通事故,以《铁路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为核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配套。航空事故,以《航空法》第九章为核心依据,《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是本领域重要的部门规章。水路交通事故多涉及海事法院管辖,本书未予以收录,如有需要可参见《海商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和触碰案件财产损害赔偿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文件。
医疗损害侵权,以《侵权责任法》第七章为核心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侵权责任法》公布后仍然有效,其有关医疗事故预防、处置、技术鉴定、赔偿等具体规定在实践中仍在应用。
工伤损害赔偿,虽然在《侵权责任法》中没有明确体现,但在实践中十分常见,《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等作了具体规定,《工伤认定办法》是专门针对工伤认定作出详细规定的规章。工伤认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解决,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本书以民事赔偿为主,未收录本司法解释)。
网络侵权责任,以《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为核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为配套司法解释。
侵害名誉权纠纷案件,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进行诉讼以及提出财产赔偿或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以《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核心依据。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是本领域非常重要的司法解释。在《侵权责任法》施行前,该司法解释是人身损害赔偿领域主要的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基本涵盖了该司法解释前半部分关于侵权责任的内容,该司法解释与《侵权责任法》不一致的地方应适用《侵权责任法》;该司法解释后半部分关于赔偿项目和标准的规定在实践中仍有重要作用。
除上述内容外,本书还涉及环境污染侵权、旅游侵权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