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收录《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与其相关的核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司法文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共25件,其中法律3部,行政法规2部,司法解释7件,司法文件4件,部门规章5件,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4件,基本涵盖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交通事故相关诉讼所涉及的主要法律依据。
不同效力级别的法律文件在司法实践中的地位不同。如《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参照规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司法解释施行后也可以作为裁判依据,并在司法文书中援引。而司法文件、规范性文件等,则不能直接作为审判的依据。
本书以法律效力级别为依据进行一级分类,考虑到部分读者习惯以内容主题查找文件,现将本领域几个主要方面涉及的相关文件总结如下:
车辆和驾驶人,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章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章为核心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分别是对车辆和驾驶人进行管理的基本依据。
道路通行条件和通行规定,主要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四章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四章,是道路交通正常运行的基本规则。
交通事故处理,包括事故处理程序和事故赔偿两个主要方面。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是道路交通管理的重要内容,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章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章为核心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是重要的部门规章;事故赔偿包括交强险赔偿、商业险赔偿、救助基金垫付、一般民事赔偿,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确定的基本赔偿原则确定赔偿责任人。交强险赔偿的主要依据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商业险赔偿的主要依据是《保险法》第二章(限于篇幅和主题,本书未收录);救助基金垫付适用于交强险外或肇事逃逸等情形,主要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一般民事赔偿主要涉及民事法,《侵权责任法》第六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都是针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专门规定,另外交通事故赔偿适用侵权赔偿的一般规定,主要依据有《侵权责任法》第一至四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执法监督,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章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的民事责任,参见“事故赔偿”部分。关于行政责任,主要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章,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另外《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2中规定的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也非常重要。刑事责任主要依据是《刑法》,与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几个常见罪名包括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均为常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