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法律便携速查系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收录《行政诉讼法》以及与其相关的核心法律、司法解释、司法文件等共41件,其中法律2部,司法解释31件,司法文件8件,基本涵盖了行政诉讼程序所涉及的主要法律依据。
不同效力级别的法律文件在司法实践中的地位不同。如《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参照规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司法解释施行后也可以作为裁判依据,并在司法文书中援引。而司法文件、规范性文件等,则不能直接作为审判的依据。
《常用法律便携速查系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法律效力级别为依据进行一级分类,并将司法解释中直接对应主体法某一条文的批复,直接插入到相应的主体法条文下,使读者在查阅主体法时直接能查到该条所对应的批复(目录中以“含以下司法解释”作出指引)。
本书的体例与本套系其他分册略有不同,收录的文件性质较为单一(大部分为司法解释),因此除以效力级别作为一级分类外,二级分类基本按照读者常用的主题进行,编者对部分性质相近的主题(如管辖和受理、审判和法律适用等)作了合并。
2014年《行政诉讼法》修改前通过的司法解释,其所引用的《行政诉讼法》条文仍为1989年版本,附录《行政诉讼法》新旧条文序号对照表,可便于读者查阅、对应2014年修改后的最新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