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修订后的广告法,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订主要体现在补充和完善广告准则、严格规范广告主体的行为、明确界定构成虚假广告的具体情形、提高法律责任的可操作性等四个方面。修订后,广告法的内容由现行的49个条文扩展到75个条文,内容有了显著的增加。
为了帮助工商管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广告制作和发布企业、政法院校的师生以及普通大众等准确理解和适用广告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工作人员,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解读》,从条文主旨、立法背景、条文解读、相关规定等多个角度对广告法进行了全面、系统、准确、权威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