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建设用地指标是根据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6]207号)要求,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组织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为指导思想,广泛调研了电力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和生产运行的实践经验,借鉴了国内外相关建设项目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的最新成果,以通常的场地条件为依据,按照充分体现平均先进的生产工艺、规划设计、技术经济水平的原则,对《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火力发电厂、变电所部分)》(1997)进行了修订,并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生产、管理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
本建设用地指标共分三篇和两个附录,第一篇为火力发电厂建设用地指标,第二篇为核电厂建设用地指标,第三篇为变电站和换流站建设用地指标。其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节约集约用地的基本规定,燃煤、燃气一蒸汽联合循环、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IGCC)、生物质能电厂厂区建设用地指标和厂外工程建设用地指标,核电厂厂区建设用地指标和其他设施建设用地指标,变电站和换流站站区建设用地指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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