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在《中国的宗教:儒教与道教》一书中,韦伯长篇大论地分析了中国的国家、法律、城市、行会、士人阶层、正统礼教、异端信仰等等,无非是想借此构筑出:中国人想的是什么(例如:传统主义的价值取向、巫术性的世界图像)、做出的是什么(例如:家产制政体、家族社会、家族经济组合),以及所想与所做的之间的辩证关系。其中,主导此一辩证关系之进行的儒教官绅知识阶层,于韦伯所构筑的传统中国历史舞台上,展现出使得中国整体文明进展之与西方大相径庭的坚实活力。
由于所要解决的问题不同,韦伯的研究虽然仍属历史范畴,其途径却与一般史学者惯常采用的稍有出入。简言之,韦伯较注重的是贯穿于整个文明中一些较为不变的现象。因此,尽管王朝屡屡更迭,官制也代代有差,在韦伯看来,自秦始皇统一中国、建立家产制支配后,中国基本上就是个家产官僚制国家,具有家产官僚制的一般特性(而置诸如君权相权消长等问题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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