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全体公民消费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部法律。经1993年10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3年10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2次修正,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分总则、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消费者组织、争议的解决、法律责任、附则8章63条。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