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颁布,这是我国旅游业第一部经由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法律,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也标志着我国旅游业从此进入有法可依的轨道。
《旅游法》是一部综合法,具有庞大的法律体系,融促进法、保障法和监管法于一体,既包含了政府推进旅游业发展的法律规定,也包含了政府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双方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还包含了政府监管旅游市场秩序的法律规定。这些法律规定将在今后的旅游发展、权益保障、秩序规范中发挥作用。
《旅游法》一经颁布,立刻在旅游业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各种解读铺天盖地,纷至沓来,有学者的解读,有专家的解读,有立法者的解读,还有大量旅游从业人员,特别是旅行社从业人员的解读,有些解读符合立法本意,有些解读断章取义。经过不断的争议和解读,对于《旅游法》的理解更趋理性和统一。
和目前已经出版的对《旅游法》解读的书籍不同,《旅游法实务详解》在对《旅游法》法条重点解读时,不仅注重对法条含义本身的解读,更侧重结合旅游实务,将法律规定与旅游实务中的矛盾和问题相结合,并提出解决矛盾和问题的个人见解,集实用性和通俗性于一身。同时,将国务院颁布的《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三个行政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并纳入本书,并对旅游合同的签订作出专门的说明,全面、系统地介绍了我国现有旅游法的理论和实际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