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艺术原理》包括上、下两篇,共十一章的内容,分别就“戏剧的传统与观念”和“戏剧的本质和属性”个部分加以具体而全面的讨论和评述。其中,上篇“戏剧的传统与观念”部分,具体论述戏剧的起源,东西方戏剧的历史传统的形成与发展,戏剧的形态与要素,戏剧观念的觉醒及其演变以及现代戏剧学的形成与发展等;下篇“戏剧的本质和属性”则主要围绕着“戏剧性”的问题,从戏剧的动作、冲突、情境、意象、场面等基本的戏剧理论范畴出发,就戏剧的艺术时空、审美属性、社会功能以及戏剧的传播与接受等问题展开具体讨论。本书上、下两篇各有侧重,又相互关联。前者侧重于从历史出发来总结戏剧的传统与观念,分析戏剧的形态与要素,后者则在逻辑的层面上追问戏剧的本质与属性、价值与功能。如果说,前者是关于戏剧艺术的历史评述和文化思考,后者则是对于戏剧的艺术本性的具体展开。或者借用美国学者韦勒克、沃伦所著《文学理论》的说法,前者属于戏剧的“外部研究”,后者属于戏剧的“内部研究”。《戏剧艺术原理》期望通过这两者的结合以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关于戏剧理论的概念和知识的体系。当然,不同层次的学习者在阅读和使用本书时也不妨各有侧重,可以适当地加以取舍,而不必拘于本书现有的框架和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