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认为,法律人应秉持一颗同理心,应尽量探究案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这样可以让司法官作出更加恰如其分的司法判断,也可以让刑罚改造犯罪人的效果z大化,向社会公众传达司法正义的核心价值。
作者认为,同理心就是将心比心,感同身受,这是一种共情的能力,是避免冤假错案、避免机械执法的有力武器。同理心是通过善意来激发善意,让大家明白,给别人机会其实是给自己机会。
司法官的伟大之处在于,他可以重塑这个社会环境。这也是“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的应有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