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多芬一共写了32首钢琴奏鸣曲,被称为钢琴的“新约全书”。这些作品从1795年(贝多芬时年25岁)的作品2三首,到1822年(52岁)的作品111,历经27年,贯穿了贝多芬整个早、中、晚三个创作时期。而他的10首小提琴奏鸣曲Z早的作品12三首子 ,创作于1797年(27岁,比Z早的钢琴奏鸣曲晚两年),到Z后一首作品96,写于1812年(42岁),距离贝多芬去世(1827年)还有15年,他再也没有为独奏小提琴写过作品。因此小提琴奏鸣曲只有早、中期而没有真正的晚期作品。虽然Z后一首作品96其中已经有了不少晚期作品中常用的因素和手法。如整个作品的内向气质,很长的颤音(trill)织体,以及Z后一个乐章的赋格段(Fugato)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