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空间”为核心的研究方法在美术史学科的发展中有何根据和逻辑?
“空间”的概念是否有包容和超过“图像”及“形式”的潜能?
这种潜能是否表现为对于客体、主体和原境等常规概念的打破和连接?
对这些问题的追寻能否导致一套研究和解释方法,
一方面超过图像、建筑和文化的习惯性分野,
一方面将客体、原境和主体纳入一个整合的分析过程?
虽然“空间”不是形象和物件,
但它在美术和建筑中总是具体的,非抽象的。
这三个讲座将通过对我以前做过的中国美术史的个案进行总结和再思考,
对“空间分析”的语汇和方法进行初步提炼,
探讨建立美术史研究中的一个方法论的可能性。
——巫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