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研究借助行政法学的视角,运用行政法学的分析工具和分析范式,同时“海纳百川”,充分借鉴和吸收包括公共选择理论、金融监管理论、互联网金融理论以及法律经济学理论等研究工具和研究范式,厘清行政法视域下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有关概念框架,回顾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及其监管现状,摸清互联网金融潜在的风险以及监管中的问题,分析构建互联网金融监管行政法治体系的必要性,探析行政法在互联网金融监管中的功能定位及其对构建互联网金融监管行政法治体系的的影响,最后提出系统科学观下互联网金融监管行政法治体系建构的总体思路,以及互联网金融监管行政法治体系构建的两个实现路径,即:逐步重构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行政主体和权力配置架构,以及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行政法律规范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