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我国环境振动监测工作,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918-2017):环境振动监测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918-2017):环境振动监测技术规范》规定了环境振动监测的仪器性能、测量条件、测点布设、拾振器的安装、采样及数据分析、测量时段及测量量、测量记录、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技术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918-2017):环境振动监测技术规范》为首次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918-2017):环境振动监测技术规范》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和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918-2017):环境振动监测技术规范》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长沙环保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918-2017):环境振动监测技术规范》环境保护部2017年12月28日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918-2017):环境振动监测技术规范》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918-2017):环境振动监测技术规范》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