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学:宋史职官志补正(第三版)》以中华书局一九七七年出版之《宋史》标点校勘本中的《职官志》为底本,除人名、朝代名、地名等专有名词未标线外,其余一依底本。
《有学:宋史职官志补正(第三版)》系校正与补遗两项工作之结合,其中又以校正为主,补遗为辅。
举凡《宋史·职官志》存在之文字讹误、错简、史实乖违以及不合史法之笔(详参《序论》),皆属校勘范围。
宋代职官制度异常繁杂,一部《职官志》仅能综述其主要内容,不可能求其全面而无遗漏。故后人补缺实补不胜补。
《有学:宋史职官志补正(第三版)》所拟定之补遗范围:其一,《宋史·职官志》在沿袭、采编他书时之脱字、脱句、漏文,皆加补葺,并以恢复原意,不碍文义为准;其次,所述官制及其内容未全,及有不符《宋史·职官志》分叙宋初旧制、元丰新制、南渡之制的体例而有漏列者,均予补充;再次,凡系年不及月、日,或止用“其后”“寻”“不久”等词而影响时间观念者,力求补系年、月,或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