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纪事本末》,清李有棠撰,52卷。光绪十九年(1893年)与《辽史纪事本末》40卷同时初刻,后经不断修订,引用书目达510种,事无巨细皆详加考辨,考异以小字夹注正文之中,又崇尚转述,故小字过半。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由江西学政吴士鉴上奏朝廷,称“纪述淹赅,考定完密”,为“乙部中不朽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