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汽轮发电机组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进一步提高工程施工质量,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5190.3-2019代替DL5190.3-2012: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 第3部分:汽轮发电机组》。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5190.3-2019代替DL5190.3-2012: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 第3部分:汽轮发电机组》适用于火力发电厂汽轮发电机组、燃气一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单循环燃气发电机组的施工。
汽轮发电机组的施工应依据批准的设计和设备制造厂技术文件,如需修改或变更,应由设计单位、设备制造厂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土建工程除应符合《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1部分:土建结构工程》DL5190.1的规定外,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5190.3-2019代替DL5190.3-2012: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 第3部分:汽轮发电机组》执行。
汽轮发电机组的施工应按设备订货合同、技术协议及制造厂有效技术文件执行,如合同、协议及制造厂技术文件无要求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5190.3-2019代替DL5190.3-2012: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 第3部分:汽轮发电机组》规定执行。
汽轮发电机组的施工,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5190.3-2019代替DL5190.3-2012: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 第3部分:汽轮发电机组》规定外,尚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