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之所以被称为韵文,是因为其中的某些句尾必须押韵。诗人写作诗歌,不但要善于表情达意、模写光景,还要求自己的作品尽可能有精美完善的艺术形式。这种艺术形式,包括格律和声韵。押韵就是有关格律声韵的方式之一。
诗韵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东西。它应该随着语言的发展而不断改进,不断增添新的血液,否则诗歌就跟不上时代。
《诗韵新编》于1965年由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出版,带有较大的试验性质,出版后,尚能得到好评。我社于1978年在原有基础上修订重印,增添了《通押后的十八韵与十三辙对照表》,指出某几个韵部可以通押,不啻从十八个韵部中减去五个,跟十三辙相差不大。这也是根据现代人的科研成果采取的一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