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分本纪、表、书、世家、列传五部分。其中本纪和列传是主体。它以历史上的帝王等政治中心人物为史书编撰的主线,各种体例分工明确,其中,“本纪”、“世家”、“列传”三部分,占全书的大部分篇幅,都是以写人物为中心来记载历史的,由此,司马迁创立了史书新体例“纪传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