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季威克认为,伦理学是关于“应当”的研究,因而首先必须研究人们据以推断他们应当做什么的合理程序。这些合理程序即“伦理学方法”。按照人们的伦理学方法所隐含的目的,以往的全部方法可分为快乐主义的与直觉主义的。快乐主义方法又按人们追求快乐的方式分为利己的快乐主义与普遍的快乐主义(即功利主义),两者间存在重要区别。
本书分为总论、利己主义、直觉主义、功利主义四编。序言共含7篇,前5篇为西季威克为英文本前5版所撰,第6篇为西季威克助手琼斯在他去世后为英文本第6版所撰,其中包含西季威克本人的一份思想传记,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