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立足于一个全新的视角,对黑格尔辩证法进行了历史渊源的追溯和逻辑结构的分析,指出它由两个不可分割的本质要素构成,即作为内在动力的自否定的努斯精神和作为反思形式的逻各斯精神。通过与中国哲学的比较,深入分析了黑格尔哲学中这两大精神的运作方式及相互关系,阐明了由此形成的黑格尔哲学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学三者统一的体系特征,展示了黑格尔哲学与马克思哲学的内在联系和差异,是对黑格尔辩证法的一个具有开拓性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