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载泽的考察,清廷认识到宪法可以巩固君权,通过达寿的考察,清廷认定用钦定的办法制宪是确保宪法巩固君权的不二法门。这与民间所主张的制宪方法相冲突,预备立宪期间的制宪活动,遂演变成一场对制宪权的争夺。从 1908 年的《宪法大纲》到 1911 年的《大清帝国宪法》草案,清廷均坚持钦定,牢牢控制制宪权。但在革命风暴的冲击下,清廷放弃钦定,并很快连协定也放弃,宣布宪法全由民定。只是此时已经民心尽失,清廷非但未能巩固君权,且未能保住君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