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发布《公路勘测规范》(JTG C10—2007),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路线勘测规范》(JTJ 061—85)、《公路勘测规范》(JTJ 061—99)、《公路桥位勘测规程》(JTJ 062—91)、《公路隧道勘测规程》(JTJ 063—85)、《公路摄影测量规范》(JTJ 065—97)和《公路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JTJ/T 066—98)同时废止。 《公路勘测规范》(JTG C10—2007)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部,日常解释及管理工作由编制单位中交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负责。请各有关单位在实践中注意总结经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函告中交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以便修订时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