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标 179-2016:综合社会福利院建设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遵循《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全国县(市、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等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在全国不同地区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各地综合社会福利院建设的经验教训,在科学论证与分析的基础上,形成了本建设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经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反复修改补充形成了送审稿,经专家审查会通过后,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报批稿,并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发布。本建设标准共分六章和一个附录,包括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选址与规划布局、面积指标、建筑与建筑设备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