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教育部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既规定了“语文课程应培育学生热爱祖国语文的思想感情,指导学生正确地理解和运用祖国语文”的语言教育任务,也明确指出了文学教育的目标:“能初步理解、鉴赏文学作品,受到高尚情操与趣味的熏陶,发展个性,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2003年教育部制订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更明确指出:“高中课程设置了语言与文学、数学……八个学习领域”,与其中“语言与文学”这一学习领域相对应的科目是语文和外语。本书在充分论证语文课程复合性(即语文课程是汉语和文学的复合)和语文教学活动对话性的基础上,界定了汉语素养和文学素养的不同内涵,较为系统深入地探讨了汉语教学与文学教学不同的教学理念、目标、原则、内容、方法等,初步构建了一个新的语文教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