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程》修订幅度很大,由原来的4编增加到6编,由原来的751条删减到721条,由原来的11.2万字变为11.3万字。本次修改的内容主要涉及以下7个方面:
1.突出了《煤矿安全规程》在煤矿安全及煤炭行业的主体地位,注重妥善处理《煤矿安全规程》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相衔接。
2.强化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与依法监察并重,提高安全生产准入门槛。
3.调整了《规程》的框架结构,由四编扩增为六编,结构更趋合理。
4.突出以人为本,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治。
5.删除了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设备、材料和工艺技术,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存在隐患的工艺技术及装备等。
6.增加了法律法规、标准文件规定的新内容,删除了非行政许可的审批、备案、评估等要求。
7.规范了适用新技术、新装备的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