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收入分配问题及对策研究》回顾了“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的宏观分配格局以及居民收人分配状况,阐述了调节收人差距的基本思路以及“十三五”时期调节收入差距的政策建议。“十二五”时期宏观分配格局得到改善,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逐渐提高,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保持了同步,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在2012年有了大幅提高。“十二五”时期居民收入差距有所缩小,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从2009年开始逐渐回落,城乡收入差距、地区收入差距、行业收入差距都有所缩小。过高收入也得到了有效调节,高收人者收入增长过快的势头得到抑制。“十三五”时期要以初次分配体制改革为突破口,理顺收入流动机制。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收入分配秩序尚未完全理顺,因垄断、寻租、腐败等因素而产生的不公平的收入差距在总体收入差距中的份额仍不可忽视。“十三五”时期着力在初次分配环节调控收入差距,不仅有助于将不公平的收入差距转化为公平的收入差距,充分发挥收入差距对经济主体的激励作用,提高效率,促进经济增长,而且能降低再分配手段的调控压力,为再分配政策创造大的操作空间。具体而言,“十三五”时期对收入差距的调节应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规范生产要素市场和商品市场,培育市场运行秩序,消除不公平的收入差距;二,建立收人流动公平机制;三,促进教育公平,加快医疗体制改革,确保起点的公平;四,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框架;五,改善统计服务,优化统计设计,加强收入分配的监测机制和信息披露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