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哲学(增订本)》除了什么是民法哲学的序言以外,包括名称论、对象论、平等论、能力论、生死论之生论、生死论之死论、认识论、人性论、价值论、生态论、契约论。名称论研究民法的变迁史;对象论研究了民法的调整对象的问题;平等论从多个维度深入探究平等问题及其适用;能力论研究权利能力制度和行为能力制度的法哲学意义;生死论研究与生死相关的前沿民法问题;认识论研究立法权与司法权的关系问题;人性论解决市民主体的行为标准问题;价值论解决公平值标准问题;生态论阐述民法在解决生态危机中可能发挥的作用;契约论研究了身份与契约两种社会组织方式以及社会契约诸论。
全书贯彻新人文主义的理念,是作者24年民法哲学教学经验的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