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电力行业词汇 第3部分:发电厂、水力发电(DL/T1033.3-2014代替DL/T1033.3》规定了电力行业发电厂、水力发电的名词词汇。本部分适用于电力行业工作人员、高等院校师生在对外交流、定货、签订合同、设备验收和学术交流时,使用规范的中、英文名词词汇。本部分为DL/T 1033-2006的第3部分,修订后共收录632条词汇。此次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a) 将原标准第2章“词汇”拆分成“发电厂词汇”和“水力发电”词汇两章,以区分所在章节词汇所处的维度,同时对各章节序号作相应调整;b)增加了原标准未收录的部分新词汇;c)删减了原标准中部分不常用的词汇;d)修改了原标准中不恰当的中文或英文词条;e)调整了原标准中部分词汇所在的章节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