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综合运用博弈论、激励理论、制度经济学分析、法经济学分析等研究方法,以市场化背景下自然垄断产业的有效竞争为改革导向,从规制激励和规制治理两方面来研究自然垄断产业引入竞争后的规制改革问题。阐述了以规制改革促进自然垄断产业有效竞争的机理。自然垄断产业的市场失灵要求引入规制,而规制失灵则提出了规制改革的议题。自然垄断产业规制改革的本质是双重失灵(市场失灵与规制失灵)下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再调整,规制不是为了替代竞争而是为了促进竞争。规制改革既要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还需要克服自然垄断产业的低效率问题,后者要求引入竞争。